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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台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公告

2026年09月0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部署,依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2026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我区决定开展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芦台经济开发区户籍202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招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报名截止日前大数据协查为未就业(大数据协查,指社保缴费、行政审批、用工备案等佐证为未就业;此外“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库”显示“就业后失业”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二、岗位设置

全区共设置3个临时公益性岗位,海北镇2个,新华路街道办事处1个。主要用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

、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服务期限和待遇

1.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的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协议自动终止。临时公益性岗位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为河北省同期最低工资标准2380元/月),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招聘上岗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面试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日至9月20日。

2.报名地点:

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秋红    联系电话:022-69392700

海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于久洋    联系电话:022-69357032

3.考生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同版照片2张,填写《芦台经济开发区2026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4.2026年925日前完成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930前由用人单位进行面试并确定岗位拟招聘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101日组织上岗。

、日常管理

用人单位与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就业援助协议按规定为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岗位补贴和代缴社会保险费。用单位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本公告由芦台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芦台经济开发区2026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