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进对象及条件
01
引进对象
1.应往届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查看河北各地最新招聘信息
2.引进人员及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市妇幼保健院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
02
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备高级职称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年龄计算时间截至7月31日;
4.所有岗位专业均需具备与所报专业相符合的执业资格证书;
5.2020年以后毕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需具备规培证书;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03
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内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查看河北各地最新招聘信息
3.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医疗卫生职业的;
9.其他不宜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情形。
引进流程
01
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有效,至引进满员为止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衡水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七楼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8-2183033/6665686
02
审查资格条件
报名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二代身份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规培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引进资格。查看河北各地最新招聘信息
03
岗位能力测评
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进行1个月岗位能力测评期,测评期结束后由所在用人科室负责人填写岗位能力测评考核表。
04
公示
测评合格者列入拟引进人选进行公示;测评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由医院提出引进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05
体检和聘用
拟引进人选确定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备案。医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能力测评期计入合同期。查看河北各地最新招聘信息
注意事项
建立公开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应聘人员必须履行诚信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原文标题:衡水市事业单位引进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衡水市事业单位引进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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